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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脂的治疗必须遵守的准则

高血脂的治疗必须遵守的准则

病人类型与病情分等级治疗

在治疗高脂血症的当儿,医生会为病人“分门别类”,确定是胆固醇过高,还是甘油三脂(身体另一种血脂)过高,或是两者兼高。医生还会从患者的病史探究是否存在某些疾病导致胆固醇升高,其中包括糖尿病、慢性肾衰、甲状腺失调、酗酒、服食其他药物等等。

正常的总胆固醇水平应低于5.2mmol/l(200mg/dl),而超过6.2mmol/l(240mg/dl)则属于异常。低密度脂蛋白,即坏胆固醇(ldl-c)应少过3.4mmol/l(130mg/dl),而多过4.1mmol/l(160mg/dl)则属过高。高密度脂蛋白,即好胆固醇(hdl-c)应多过1.0mmol/l,甘油三脂则应少于2.3mmol/l(200mg/dl)。

不久前新加坡卫生部发布的2006治疗准则把预防治疗分为一级预防(接受治疗的病人从未患心脏病)和二级预防(接受治疗的病人已经有心脏病底)。危险分层分为3级高危、中危和低危。高危者估计在未来10年内患心脏病的几率超过20%,而低危者未来10年患病率则少于10%。在分层过程中还会考虑病人是否合并其他致病因素(包括吸烟、高血压、心脏病家族史、高龄和种族)并加以打分,来评估未来患心脏病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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