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怀疑药物急性中毒的患儿,病情轻者,先做观察并给于一般处理。可以将患儿移离毒物污染场地,往往胜过以后数小时甚至数日的治疗。毒物污染的衣物要立即脱掉,并用大量清水反复洗试接触毒物的皮肤15分钟以上。忌用热水,以微温为宜。眼内染毒可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彻底清洗,特别是强酸或强碱类溅入眼内,更需反复冲洗,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对于口服摄入的毒物,除非是毒物性质不许可,如强酸、强碱等腐蚀剂或吞服煤油、汽油,以及患儿神志不清不能配合外,否则应对所有摄入毒物进行清除。一般毒物在吞服6小时内均应催吐,可以喝大量的微温盐水(半量盐加入250毫升水)或牛奶3-4杯后,用棉棒、筷子或手指等刺激咽部催吐。
误服强酸者可先服用蛋清水1000-1500毫升,以稀释酸的浓度,继之可口服蛋清、牛奶、豆浆200毫升或花生油150毫升,忌服碳酸氢钠。误服强碱者可先服用醋以中和之,然后服用生蛋清、牛奶或植物油。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患儿病情仍无好转甚至恶化,则需立即送往抢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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