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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取消食品从业人员乙肝体检项目

兰州取消食品从业人员乙肝体检项目

2009年5月,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副李黎在接受采访时透露2008年全国乙肝报告病例前5位的省份分别为河南、广东、、甘肃及四川。

“乙肝”体检正式终结

在乙肝携带者眼中,2009年是“历史性的一年”。

2009年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颁布实行。在这个条例中列出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中,并未出现“乙型病毒性肝炎”的字样。这意味着,如果愿意,中国的9300万hbver(乙肝病毒携带者)都有资格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紧接着,2009年7月30日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要求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10月10日,卫生部在例行会上透露,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就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乙肝五项检测,俗称“两对半”)制定指导性意见。

日前,在兰州市疾控中心了解到,办理健康证的体检表已在2009年9月份悄然“变脸”。兰州市疾控中心健康体查科副科长罗永表示,这是为了不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调整的,即在食品行业,对乙肝表面抗原、e抗原的检查取消。为了检出肝功能异常者,取而代之的是加做甲肝抗体、戊肝抗体检验。罗永还告诉,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为“乙肝”刚刚正名后,就有不少感染者打来电话询问办理健康证的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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