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中毒患者后,首先确定中毒途径,以便尽速排除毒物。
中毒较久的口服患者仍应洗胃,由于幽门痉挛,可能有少量药物长时间贮留胃内,禁用阿扑吗啡催吐。如发觉皮下注射吗啡过量,迅速用止血带扎紧注射部位上方,局部冷敷,以延缓吸收,结扎带应间歇放松。呼吸抑制时可用阿托品以刺激呼吸中枢,并保持呼吸道通畅和积极吸氧。
尽早应用阿片硷类解毒剂纳络酮(naloxone)肌注或静注,每次0.4~0.8mg,盐酸烯丙吗啡(纳络芬,nalorphine)也有对抗吗啡作用,肌注或静注5~10mg,必要时间隔10~15分钟重复注射。总量不超过40mg。严重中毒时每次剂量可酌情增加。
慢性中毒治疗方法,在2~3周内逐渐撤除药物,同时以巴比妥类和其他镇静剂对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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