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 健康 男性 女性
网站地图,快速导航:×
×
首页 育儿 > 备孕 > 正文

八类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

八类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

5.月经稀少者

避孕药可能会使月经进一步减少。

6.年龄在45岁以上者

该时期激素水平波动较大,一般不宜用避孕药避孕。

7.年龄在35岁以上但是吸烟的妇女

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8.哺乳期妇女

避孕药可抑制乳汁分泌,并可经乳汁分泌而影响新生儿的发育,因此,哺乳期妇女不能使用。

<上一页12下一页>
相关内容
避孕 避孕药 更多>>
为您推荐
益优网首页

© Copyright 2011 益优网
桂ICP备20200068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