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缺水的程度
(1)临床估算尿量、血压正常者,脱水量约为体重的2%;尿量减少、血压偏低,且皮肤弹性明显下降者,脱水量已达体重的5%左右;尿量明显减少、血压明显下降者,脱水量已超过体重的6%。
(2)公式计算:
①根据血钠浓度计算:
水缺乏(l)=0.5×体重(kg)×(na+-140)÷140
适用于单纯脱水者;若为严重失钠导致低钠血症者则不再适用。
②根据血细胞比容(hct)计算:
水缺乏(l)=0.2×体重(kg)×(hct实测-hct正常)÷hct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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