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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检操作常规

上海市体检操作常规

(五)医技科室

1、胸透主要作心、肺、纵膈等透视。观察有无结核等,发现异常变化应如实描写。

2、心电图心电图检查须在站内进行(一般设在主检室内或靠近主检室处)。

3、肝功能检查凡初中、高中毕业生均须进行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的检测。alt和hbsag的检测不强调在空腹时进行。

(1)体检时alt检测(赖氏法)结果的判断

①alt≤40单位者为合格。

②alt在41-80单位之间者,须进行复查二次,每次间隔十天,复查后无上升趋势,且最后一次≤40单位者为合格。

③alt在81-150单位之间者,须进行复查三次,每次间隔十天,复查后无上升趋势,且最后二次≤40单位者为合格。

④alt超过150单位者和复查结果在41—150单位者,需到接受专科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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