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庭或现场有人突发急、危、重病,在向急救中心呼救的同时,目击者应该做些什么呢?
一、呼救
呼救时,应向急救中心讲清如下几点,并事先做好准备工作
事故地点讲清病人所在的具体地点,要求准确、明了。
病人的具体病情或灾情如出血、骨折、昏迷、急腹痛、中毒、交通事故等。
联系方式讲清呼救人的姓名、现用的呼救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派人接应呼救后,应派一人到交叉路口或联系地点等候,以便引导救护车进出。
携带物品带好病人的病历卡,如病人可能住院,则需带好其内衣、牙膏和其他生活必需品。
移除障碍物将楼梯或走道上影响搬运病人的杂物暂时搬掉,以便搬运病人。
再次呼叫当呼救20分钟后仍不见救护车到来,可再次向急救中心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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