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前诊断
1.血型抗体测定
产妇血型抗体测定,第一次可在妊娠4个月时进行,以了解抗体的基础水平。然后于7~8个月再测定,以后每隔2~4周重复一次。若抗体效价上升,提示胎儿可能受累。当抗体效价达1,32时,宜作羊水检查。
2.羊水检查正常羊水无色透明,重症溶血病羊水呈黄色。胎儿溶血程度愈重,羊水中的胆红素含量越高。故利用分光光度计测定羊水的光密度,可了解羊水中的胆红素含量,对判断胎儿疾病的严重程度有助。
3.b超检查对诊断胎儿重度水肿并发腹水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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