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出血护理
出血是白血病患儿死亡的又一主要原因。出血护理参阅本章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护理措施。
4、使用化疗药物时应注意
(1)掌握化疗方案、给药途径、密切观察化疗药物的毒性反应。鞘内注射时,药物浓度不宜过大,药液量不宜过多,应缓慢推入,术后需平卧4~6小时以减少不良反应。
(2)熟练穿刺技术。化疗药物多为静脉途径给药。且有较强的刺激性。药物渗漏会引起局部疼痛、红肿及组织坏死。注射时需确认静脉通畅后方能注入。光照可因起某些药物分解。如甲氨蝶呤静脉滴注时需用黑纸包裹避光,以免药物分解。操作时最好戴一次性手套保护,以免药液污染操作者。
5、输血的护理
骨髓暂时再生低下是有效化疗的必然结果。白血病在治疗过程中往往需输血液成分或输血进行支持治疗。输注时应严格输血制度。一般先慢速滴注观察15分钟,若无不良反应,再按患儿年龄、心肺功能、急慢性贫血及贫血程度调整滴速。输血过程中应密切观察输血引起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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