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毒性反应一般在日晒后数小时内发生。表现为日晒伤样反应红斑、水肿、水疱甚至大疱,易留色素沉着。光毒性反应是一种直接的组织损伤,组织病理以角质形成细胞坏死为特点。初次使用光毒性化妆品即可发病。较典型的为香水皮炎。香水皮炎在20世纪初期很常见,为日晒后产生的条状色素沉着,发生色素沉着前可有或无红斑表现。光毒性物质是香水中薄荷油里含有的5-甲氧补骨脂素。自从60年代减少香水中天然薄荷油的浓度和使用不含5-甲氧补骨脂素的薄荷油后,水皮炎的发病率已显著下降11。现在,因为使用化妆品引起的光毒性反应
已经少见文献报道。
(2)光变态反应一般在日晒后24~48h发生反应。表现为湿疹样皮损,通常伴有瘙痒。光变态反应的作用机制为iv型迟发性超敏反应,组织病理表现为海绵水肿、真皮淋巴细胞浸润。引起化妆品光变态反应的变应原在不断演变5,见表2。60年代,皂类和清洁剂里的卤化水杨(酰)苯胺及其相关成分是常见光变应原,并曾造成小的地方性流行,把这些成分去除后,发病人数就减少了。在抗菌剂中,芬替克洛(硫双对氯酚)是当前最常见的光变应原。70年代末期,麝香是最常见的光变应原,当时主要用于男性刮脸后用的科隆香水中。1985年,ifra(国际香料协会)规定麝香不能用于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中。从90年代至今,对抗菌剂、香料和外用药的光过敏越来越少,而随着公众对日光的致癌性和引起皮肤老化认识的增多,防晒霜的使用越来越多,对防晒霜的过敏也越来越多,并成为外源性光敏感的主要原因4。这个趋势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不会改变,因230chinajleprskindis.mar2006,vol.22,no.3仅防晒霜使用增多,其他化妆品如除皱霜、保湿霜、眼霜、唇膏里面加入防晒成分也成为时尚。另外,现在防晒产品强调高spf值以及宽防晒谱(uva和uvb),使得防晒物质的浓度更高。最早报道的引起光敏感的防晒成分是对氨基苯甲酸(paba)及其酯类。随着对paba致敏性和paba与其他物质交叉致敏认识的增加,在美国、欧洲、日本和澳大利亚越来越推荐使用“不含paba”的防晒霜,并推行相对安全的二苯甲酮(benzophenones)。但二苯甲酮作为paba的替代品上市后,随着应用逐渐广泛,其光敏感的发生也越来越多。由此,又引入了不含羟苯甲酮(oxybenzone)的防晒剂,先是二苯甲酰甲烷,近来是cinnamates,而这又导致了第三和第四次光
敏感的高潮10,11。亚洲报道的防晒剂过敏远较欧美为少12。ang等推荐更多的使用物理防晒(如包被的微粒化二氧化钛和微粒化氧化锌)来替代化学防晒4,对于降低防晒剂不良反应发生率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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