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后,销售方答应在2010年1月15日前退款。花5000元买了一箱“药”家住象山南路清洁堂51号1栋1-302室的方成模老太太,今年81岁,患有心脏病,长期靠吃药维持。被病痛折磨多年的她,一直渴望能有奇药妙方把病根去掉。一次偶然的机会,方老太太经人介绍,认识了朱春景(女)。闲聊时,朱春景告知方老太太,她所在的公司正在销售一种治疗心脏病的药,对治疗心血管等心脏病有效,并邀请方老太太11月24日上午8点半去七星商务酒店三楼听讲座。
在现场,专家向参与者介绍了一种叫“福达平”的药。“专家介绍完这种药后,在座的人都去抢购。”看到别人都买了,方老太太也动了心,便当场购买了一箱“福达平”。由于身上没有带那么多现金,她便承诺次日把钱付清。25日上午,方老太太把5000元钱如数交给了朱春景。吃“药”后出现不适反应买回一箱“福达平”后,方老太太便按照工作人员的嘱咐吃“药”,希望能尽快把病治好。
于是,方老太太就打电话向销售方咨询。工作人员告诉她,还要加大药量。听工作人员这么解释,方老太太又坚持吃了一段时间,结果胸闷得更加难受,觉得自己的身体吃不消,方老太太赶紧停“药”。药盒上标着“苏卫食证字”出现不适反应后,方老太太几次向对方提出退款要求,均被拒绝。因此方老太太只好向本报投诉。昨日上午,来到方老太太家,看到她购买的一箱“药”内共有10盒“福达平”,且包装盒上清楚地标注着“苏卫食证字(2007)第 320000-060008号”。
销售方答应全额退款随后,按朱女士提供的地址找到了位于国贸大厦a区1605室销售“福达平”的办公地点,发现大门紧闭。电话联系了朱春景后,对方派了一位工作人员赶回办公地点。采访时,工作人员承认,他们公司卖的是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的功效,但方老太太服用“福达平”时没有服用治疗心脏病类的药物,所以会产生身体不适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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