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已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明确要求,化妆品的标识应标注全成分表,含糊其辞的名词成分不能再出现在商品成分列表内。《规定》已经实施3个多月了,近日在多家商场走访发现,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化妆品依然没有标注全成分。经典超人气润唇膏。吃辣不长痘全靠这七招。6平价眼霜告别鱼尾纹。全球最畅销护肤品。09年度化妆品盘点。冬天额头狂长痘咋办?
市场部分商品尚未标注全成分
《规定》要求,化妆品必须标明所有成分,进口化妆品也不例外,须在其加贴的中文标签上标明,不得明示、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牙膏、沐浴露也首次被列入化妆品范围,也要进行全成分标注。
但是,昨日在各大商场、超市发现,上架化妆品的标识大部分已“改头换面”,但仍有少数品牌对《规定》持漠视态度。在欧莱雅、强生、旁氏等知名护肤品的外包装上,“成分”一栏多为“保湿剂”“润肤剂”等模糊字眼。同时,多数牙膏的外包装上没有标明全部成分,并且一些牙膏上标注的“细小美白因子”“桔梗根提取物”等成分,让消费者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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