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胎儿哪个部位有问题,他可能就偏偏捂着那里不让你看”,吴说,国外研究发现,胎儿存在不自觉的自我保护动作,经常会遮挡发育异常的部位。
遇到不配合的宝宝,医生会让孕妇走动走动,或换个体位检查。吴建议,像崔先生家属这种情况,如果第一次查时看不清,那么再次检查时,孕妇或家属应特别提醒大夫,要求详细检查。
但有时确实会遇到“顽固派”的宝宝,除了必要时有针对性地多做几次检查,医生也无能为力了。
律师说法
医生并不承担医疗责任
对于崔先生爱人的情况,主要代理医疗诉讼案件的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的刘晔律师认为,给崔先生爱人做b超的医生当时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即如实告知了检查者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没有检查到胎儿颜面部的情况。此病例并不属于误诊、漏诊。从法律层面来说,医生并不承担医疗责任。假如医生注明“颜面部未见异常”,而后来检查证实为唇裂,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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