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可纳入现有的医疗和保险体系
报告提出艾滋病防治常态化的主要思路是将艾滋病防治工作融入现行社会体制,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残疾人服务等现行公共服务体系中进行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常态化运行、常规化管理。
报告认为,艾滋病是慢性传染病,因此,抵御艾滋病既需要医疗体系,又需要公共卫生预防体系。将艾滋病防治融入医疗卫生体系,不仅有利于艾滋病病人的治疗,而且有利于易感人群的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其次,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比一般人群更需要得到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和来自社区和家庭的关爱。而这些制度采取的都是普惠制,并非只针对某一群体。因此,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能以很低的个体成本利用这些普惠的政策和制度,用这些制度解决就业、养老、医疗、康复、入学等问题。
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将艾滋病正式列为残疾的一种。报告认为,我国应尽快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按照慢性病患者纳入残疾、损伤与康复的关注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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