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削尖了脑袋,才终于钻进这个讲究创意的队伍。在这之前,我之所以任劳任怨地在原来的岗位上干了5年既琐碎又雷同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是一家出版社,空气中文字和文人的味道冲淡了我对铅字的敬畏,我壮了胆子不断地写。
终于,我的文字不断地在报刊杂志上变成铅字。我辞了原来的工作,成了一名职业写手,靠创意吃饭的人。
我不知道这种感觉别人是否能理解,对我来说它就是树上高高结着的那个散发着香味的红苹果,我想了很多年。开始我望尘莫及,后来我会跳了,可是我还是够不到,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终于长高了,踮着脚尖使劲够呀够,才终于摘到了这个红苹果。
生活因此发生了巨变。我不再需要朝九晚五,不再一成不变,自由而新鲜的感觉,很是令我失魂落魄了一段时间。失魂落魄,一点也不夸张。想想吧从暗恋到追求再到追到手,如获至宝啊。
那时候,我就是一部永远不需要上油的机器,运转速度超乎想像。我经常因为抑制不住创作的欲望,半夜从梦中醒来,把自己脑子里那些胡思乱想的东西一股脑儿打在word文档上,一直修改到天亮,感动得自己又哭又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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