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开发商在成品房设计、施工中的步骤和做法,购房者可以根据新标准提出质疑。例如,一些成品房项目交工产品与样板间设计差别很大,开发商以施工过程中设计更改为由推托责任,对此新标准中明确规定“住宅全装修工程设计宜在建筑主体首层施工前完成”。
个性化装修是成品房市场的焦点问题之一。《标准》规定,“全装修住宅工程的起居室、卧室、书房宜考虑满足两种不同家具、家用电器的布设位置,同时还要在设计中安排设置电源、通信、信息插座。”
有关成品房装修过程中的选材、墙体结构等问题,《标准》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购房者可以依据其中细节对成品房住宅的具体建筑结构、建材选择、施工程序等问题进行深入了解,以确定其建筑和装修质量。例如,《标准》中明确指出,“住宅全装修工程不宜采用木骨架隔墙”、“住宅全装修工程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复试报告”、全装修住宅装修细部工程“所用材料进场应进行材料复试”以及“住宅全装修工程在土建结构内暗配装的电器装置、支架、吊钩等,应随土建施工预埋安装完成,无法预埋安装时应预留孔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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