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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发剂具强毒性纯植物或更凶猛

染发剂具强毒性纯植物或更凶猛

安全染发剂须获“卫妆特字号”

2007年版的《化妆品卫生规范》中仅仅将半永久性和永久性染发原料共93个列入准用染发染料名单。因为这些染料大部分是苯胺类或酚类化合物及含有潜在的危害性的化学成分,因此,《化妆品卫生规范》不仅仅规范了最大允许使用量,而且这些成分都必须在标签上标注,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和警惕。比如配方中使用了对苯二胺或其它苯胺类原料时应标注。

另外,染发剂的外包装上还要标注警示用语“对某些个体能引起过敏反应,应按说明书预先进行皮肤测试。不可用于染眉毛和眼睫毛。如果不慎入眼,应立即冲洗。专业使用时,应戴合适手套”。

需要如此谨慎对待的染发剂,作为一种可以改变头发颜色的功能性原料,是必须经过卫生部的批准,取得特殊批准文号后才可以生产销售的。

专家说,无论是号称含有植物成分的染发剂,还是普通的染发剂,必须是获得“卫妆特字号”,才能证明其安全性。“通过特字号的染发剂才是经过动物和人体安全性实验,包括致癌性等长期的安全实验。对于仅仅标注‘香化协字’或其它批号的染发剂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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